小儿氨酚那敏片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小儿氨酚那敏片 舒宁安
生产厂家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杭州民生滨江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4mg*5片
剂型 片剂 片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3358 国药准字H20183235
用法用量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7-9 22-27 1.5-2 10-12 28-32 2-2.5 每日一次。哮喘病人应在睡前服用。过敏性鼻炎病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在需要时间服药。同时患有哮喘和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的病人应每晚用药一次。详见说明书。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 本品主要成份为孟鲁司特。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通常不需要终止治疗。本品总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15岁及15岁以上哮喘患者:已在大约2600名15岁及15岁以上的成年哮喘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在两项设计相似,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1%的患者出现的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腹痛和头疼。但这些不良事件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在临床研究中,累积已有544名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253名患者治疗1年、21名患者治疗2年。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15岁及15岁以上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已在2199名15岁及15岁以上成年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早晨或夜间服用本品一次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类似。在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本品治疗组中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事件。在为期4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安全性情况与2周临床试验一致。在所有的临床研究中,嗜睡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6至14岁儿童哮喘患者:已在大约320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中进行了临床研究,评价了本品的使用情况。总体上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并与安慰剂接近。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8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 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头痛。但头痛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累积已有143名6岁至14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44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2至5岁儿童哮喘患者:已在大约573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中评价了本品使用情况。在一项安慰剂对照的12周临床试验中,本品治疗组中 1%的患者出现的唯一比安慰剂组高且与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是口渴。但口渴的发生率在两组间无显著差异。累积已有426名2岁至5岁儿童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至少3个月,230名患者治疗6个月或更长,63名患者用药12个月或更长。随着使用本品治疗时间的延长,不良事件发生的情况无改变。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儿童患者在一项为期2周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已在280名2至14岁季节性过敏性鼻炎患者中评价了本品的安全性情况。每天晚间服用本品一次的安全性情况与安慰剂组类似。在这项研究中,本品治疗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且未发现有与药物相关,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上市后的经验:本品上市使用后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皮疹、瘙痒、荨麻疹和罕见的肝脏嗜酸性粒细胞浸润)、夜梦异常和幻觉、嗜睡、兴奋,激惹、包括攻击性行为,烦躁不安、失眠、感觉异常/触觉障碍及较罕见的癫痫发作、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ALT和AST升高,罕见的胆汁淤积性肝炎;关节痛,包括肌肉痉挛的肌痛;出血倾向增加,挫伤;心悸和水肿。
禁忌症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对孟鲁司特钠咀嚼片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口服本品治疗急性哮喘发作的疗效尚未确定。因此,不应用于治疗急性哮喘发作。2.虽然在医师的指导下可逐渐减少合并使用的吸入糖皮质激素剂量,但不应用本品突然替代吸入或口服糖皮质激素。3.服用孟鲁司特钠咀嚼片的患者有精神神经事件的报道(见不良反应)。由于其他因素也可能导致这些事件,因此不能确认是否与本品相关。医生应与患者和/或护理人员探讨这些不良事件。患者和/或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如果发生这些情况,应通知医生。4.接受包括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在内的抗哮喘药物治疗的患者,在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极少病例发生以下一项或多项情况: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血管性皮疹、肺部症状恶化、心脏并发症和/或神经病变(有时诊断为Chcrg-Strauss综合征——一种全身性嗜酸细胞性血管炎)。虽然尚未确定这些情况与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因果关系,但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减少全身糖皮质激素剂量时,建议应加以注意并作适当的临床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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