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金黄敏颗粒 | 皿治林 |
生产厂家 | 哈药集团三精儿童大药厂(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g*7片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560 | 国药准字J20171079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 ~ 3 10 ~ 15 0.5 ~ 1 一日3次 4 ~ 6 16 ~ 21 1 7 ~ 9 22 ~ 27 1.5 10~ 12 28 ~ 32 2 | 成人(包括老年人)和12岁以上儿童 :每日1片口服。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人工牛黄,马来酸氯苯那敏 | 本品主要成份为咪唑斯汀。 咪唑斯汀的化学名称 :2-[[[1-[(4-氟苯基)甲基]-1氢-苯并咪唑-2-基]-4-哌啶基]甲基-氨基]-4(3氢)-嘧啶酮。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1.对咪唑斯汀过敏。2.同时使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或全身用咪唑类抗真菌药(可升高咪唑斯汀血药浓度)。3.肝功能障碍。4.有临床意义的心脏疾病或既往症状性心律失常病史或心动过缓。5.有或可疑QT间期延长,或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病例。6.同时使用已知的延长QT间期药物,如Ⅰ类和Ⅲ类抗心律失常药物。功能主治/适应症:季节性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荨麻疹和其他过敏反应症状。不良反本品无中枢镇静作用和抗胆碱作用。偶见思睡、乏力、头痛、口干、腹泻和消化不良等症状。个别病例出现低血压、紧张、抑郁、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和肝脏转氨酶升高。曾有与食欲增加有关的体重增加的报道。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慎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嚼碎服用。2.大部分病例服用咪唑斯汀后可驾驶或完成需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但为识别对药物有异常反应的敏感者,建议驾驶或完成复杂工作前,先行了解个体反应性。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