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樟脑乳膏 | 澳夫清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 |
规格 | 复方 | 10g(澳夫清)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33 | 注册证号HC20150020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仅限于外用。取本品适量均匀涂在患处,并轻轻按摩,每日2次。某些患者在生效后减少用药次数仍可维持疗效。每周用药不应超过100g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少数患者使用后可能有暂时的局部不良反应,如皮肤瘙痒、灼热以及皮肤刺激性。偶有患者出现红斑、皮肤发干、脱皮、皮疹、皮炎等症状。皮肤萎缩、色素沉着过渡、高钙血、毛囊病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1%。通常停药后,上述症状可自行快速消退。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钙代谢失调患者以及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使用本品可能会对患处或周围皮肤有刺激性,如刺激性家中,应停止使用本品。 1.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一过性、可快速逆转的血钙升高,如果血钙升高超出了正常水准,应停药直至血钙浓度恢复正常水准。 2.应避免接触眼部及面部,涂药后应洗去手上残留药物。 3.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咨询医生。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