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雷珠单抗妊娠期用药分类等级为C,目前尚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相关资料,故不推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用。
2.老年及肝、肾损伤的患者应用时无需调整剂量。
3.仅用于眼内玻璃体注射。每支注射剂仅用于单眼治疗,如果双眼都需要治疗,应使用新注射剂并采取无菌措施,更换新的无菌手套、盖布和眼罩。
4.在给药前,必须采取无菌措施,用专用注射针头和1ml注射器吸取0.2ml药物,吸入药物后,弃去针头,该针头不得用于玻璃体内注射。玻璃体内注射应使用包装内专用针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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