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樟脑乳膏 | 小儿复方麝香草酚撒粉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100g |
剂型 | 膏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33 | 国药准字H42022957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外用。将药粉撒于洗净后或浴后的患处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麝香草酚1.6毫克,薄荷脑1.6毫克,薄荷油0.0016毫升, 水杨酸5毫克,氧化锌5毫克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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