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33 |
国药准字S20040052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将安瓶或西林瓶中的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干粉用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溶解后直接涂抹于或用喷雾器喷于清创后的伤患处,或在伤患处覆以适当大小的消毒纱布,将药液均匀滴加于纱布,适当包扎即可,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的最适用量约为150IUc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主要成份为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来源于基因工程重组的大肠杆菌。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本品使用面积超过10%体表面积时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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