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复方樟脑乳膏 | 复方麝香草酚撒粉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 | 复方 |
剂型 | 膏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733 | 国药准字H41024589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患处。 | 外用,搽患处或浴后扑撒。 |
化学成分 | 薄荷脑、桉叶油、薄荷油、樟脑、麝香草酚、丁香油、桂皮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麝香草酚6毫克,升华硫40毫克,氧化锌60毫克,薄荷脑6毫克,薄荷油0.006毫升,水杨酸12毫克,硼酸50毫克。 辅料为:淀粉、滑石粉。 |
不良反应 | 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偶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因糖尿病、肾病、肝病、肿瘤等疾病引起的皮肤瘙痒,不属本品适应范围。 6.首次使用本品,需先擦微量于局部患处,如皮肤呈现刺激现象请即刻停止使用。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8.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皮肤破损处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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