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碘甘油 | 丁硼乳膏 |
生产厂家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丹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01 | 36克/支 |
剂型 | 其他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611 | 国药准字H10880036 |
用法用量 | 外用,用棉签蘸取少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化学成分 | 碘甘油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对硼砂,丁香油及丁香酚过敏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新生儿慎用。2. 本品仅供口腔局部使用。如误服中毒,应立即用淀粉糊或米汤灌胃,并送医院救治。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 如果连续使用5日无效,应咨询医师。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坏死性牙龈炎或急性牙龈炎患者不宜采用刷牙方法,可将乳膏涂擦患处。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