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709 |
国药准字H31020988 |
用法用量 |
含漱用。在50毫升温开水中加入本品2毫升,在口腔中含嗽1分钟后吐弃。一日3次。儿童剂量减半。 |
口服,成人,一次1/2-1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100ml含替硝唑0.2克,辅料为甘油、糖精钠、薄荷油、吐温20、山梨酸钾、桂花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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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少见且轻微,偶有恶心、呕吐、口腔金属味、食欲缺乏等。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禁忌症 |
1. 对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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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仅供含漱,且必须稀释后使用,不得咽下。2. 用药3日后,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咨询。3. 过敏体质及血液病患者慎用。4. 有神经系统反应时应及时停药。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糖尿病、青光眼、痛风、高尿酸血症、肝病等患者慎用。 2溃疡病患者禁用。 3儿童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