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6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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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 1 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日l-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 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mg,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1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 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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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其化学名称为: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砜}-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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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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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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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 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 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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