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60032 |
国药准字Z1102032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金银花、槐花、地榆、黄芩、大黄。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墨旱莲、女贞子(酒炙)、牡丹皮、香附(醋炙)、白芍、当归、玄参、柴胡、郁金、王不留行(炒)、人参、法半夏等22味。 |
不良反应 |
部分患者服药后可有轻度腹泻,减少服药量后可缓解。 |
更年宁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2.保持大便通畅。3.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大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用于门静脉高压症,习惯性便秘导致的内痔需配合原发病治疗。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