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小檗碱片 | 磺胺嘧啶钠注射液 |
生产厂家 | 江西金钥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生物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0.05克 | 2ml:400mg |
剂型 | 片剂 | 注射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6021651 | 国药准字H53021597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 1-3 10-15 1-2 4-6 16-21 2 一日3次 7-9 22-27 2-3 10-12 28-32 3-4 | 本品需用无菌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稀释成5%的溶液,缓慢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浓度≤1%。治疗严重感染如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成人静脉注射剂量为,首剂50mg/kg,继以每日100mg/kg,分3~4次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注射。2个月以上小儿一般感染,本品剂量为每日50~75mg/kg,分2次应用;流行性脑脊髓膜炎者剂量为每日100~150mg/kg,分3~4次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注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磺胺嘧啶钠,其化学名为N-2-嘧啶基-4-氨基苯磺酰胺钠盐。分子式:C10H9N4NaO2S,分子量:272.26。 | |
不良反应 | 口服不良反应较少,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偶可发生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本品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 |
禁忌症 | 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 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本品。 4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本品。 |
注意事项 | 1.妊娠期头3个月慎用。 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3.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4.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爱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3对呋塞米、矾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5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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