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清热解毒颗粒 | 十全大补丸 |
生产厂家 | 北京永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大蜜丸每丸重9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91 | 国药准字Z22021921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一次1~2袋。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党参、炒白术、茯苓、炙甘草、当归、川穹、酒白芍、熟地黄、炙黄芪、肉桂。辅料为:炼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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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为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7.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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