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咖酚散 | 牛磺酸颗粒 |
生产厂家 | 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泉城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0.4g | |
剂型 | 散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702 | 国药准字H37023919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取本品加入适量温开水溶解后口服。一次用量:周岁以内0.2克(半袋),1~2岁0.4克(一袋),3~5岁0.6克(1袋半),6~8岁0.8克(2袋),9~13岁1.0~1.2克(2袋半~3袋),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1.2~1.6克(3~4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阿司匹林,咖啡因 | 本品每袋含主要成份牛磺酸.辅料为蔗糖、柠檬黄. |
不良反应 |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 (2)过敏性支气管哮喘;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 未见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 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未明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仅限用于感冒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3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 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5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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