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板蓝根颗粒 | |
生产厂家 | 哈尔滨华雨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266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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