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294 |
国药准字H44025293 |
用法用量 |
临用时,将本品1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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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疗急、慢性肾功能衰竭伴水潴留者,用间歇性腹膜透析每次2L,留置1~2小时,每 日交换4~6次。无水潴留者,用连续性不卧床腹膜透析(CAPD),一般每日4次,每次 2L,日间每次间隔4~5小时,夜间一次留置9~12小时,以增加中分子尿毒症毒素清除。一 般每日透析液量为8L。 (2)治疗急性左心衰竭,酌情用2.5%或4.25%葡萄糖透析液2L;后者留置30分钟,可脱水 300~500ml;前者留置1小时,可脱水100~300ml。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13.95克,含主要成份氯化钠1.75克、氯化钾0.75克、枸橼酸钠1.45克、无水葡萄糖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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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1)脱水 (2)低钾血症 (3)高糖血症 (4)低钠、低氯血症、代谢性碱中毒 (5)化学性腹膜炎。 |
禁忌症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1.广泛肠粘连及肠梗阻者禁用; 2.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禁用; 3.腹部皮肤广泛感染者禁用; 4.腹部手术3日以内,且腹部有外科引流者禁用; 5.腹腔内血管疾患者禁用; 6.腹腔内巨大肿瘤、多囊肾等患者禁用; 7.高分解代谢者禁用; 8.长期不能摄入足够蛋白质及热量者禁用; 9.疝未修补者禁用; 10.不合作或精神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 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每日多次灌入或放出腹膜透析液,应严格按腹膜透析常规进行无菌操作; 2.注意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3.腹膜透析时以含1.5%~2.5%葡萄糖的透析液为主,超滤脱水欠佳者只能间歇用4.25%;糖尿病患者应严密观察血糖; 4.剩余药液不得再用; 5.若较长时间使用本品,应避免引起腹膜失超滤,并应遵医嘱补钾; 6.本品不能用于静脉注射; 7.若肝功能不全时,不宜使用含乳酸盐的腹膜透析液; 8.尽可能不用高渗透析液,以免高糖血症及蛋白质丢失过多; 9.使用前应加热至37℃左右;并应检查透析液是否有渗漏、颗粒物质、絮状物及变色、混浊等; 10.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向腹膜透析液内加药;特殊情况可根据病情变化做加药处理,但应注意避免刺激腹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