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咳喘灵颗粒 | 德众 |
生产厂家 | 北京永定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0g | 5克×12袋 |
剂型 | 颗粒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38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二岁以内一次1克,三-四岁一次1.5克,五-七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苦草。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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