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二丁颗粒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修正药业集团长春高新制药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20克*10袋 | 40ml/瓶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39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紫花地丁、半边莲、蒲公英、板蓝根。辅料为:乳糖、甜菊素。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症 | 忌烟、酒及辛辣食物;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