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香砂养胃丸 | 香砂养胃丸 |
生产厂家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6g/袋。 | 9克×10袋 |
剂型 | 丸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174 | 国药准字Z3702124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 次。 |
化学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木香、砂仁。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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