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香砂养胃丸 | 汉源 |
生产厂家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天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6g/袋。 | 200丸 |
剂型 | 丸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1174 | 国药准字Z6102067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g,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12丸,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木香、砂仁、白术、陈皮、茯苓、半夏(制)、香附(醋制)、枳实(炒)、豆蔻(去壳)、厚朴(姜制)、广藿香、甘草、生姜、大枣。 | 附子(制),党参,白术(炒),干姜,甘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