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灯台叶颗粒 | 化痰消咳片 |
生产厂家 | 昆明振华制药厂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3g(相当于饮片7g)(未添加蔗糖) | 0.3g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0312 | 国药准字Z44021457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灯台叶。 | 紫花杜鹃,板栗壳,合成鱼腥草素,止咳酮。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对鱼腥草素钠、亚硫酸氢钾苯丙酮(止咳酮)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香燥、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是中西药复方制剂,鉴于尚无充分的临床研究数据证实本复方制剂可以减低或消除其中化学药品的不良反应或其他应当注意的事项,故在此项下罗列与化学药品关联的相关内容,以提示医患在使用本品时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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