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71 |
国药准字H19991123 |
用法用量 |
乙酰半胱氨酸. |
口服。成人一次1包,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口服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口服给药期间可能出现胃肠道刺激,如恶心和呕吐。 |
羧甲司坦 |
不良反应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可见恶心、胃部不适、腹泻、轻度头痛以及皮疹等。 |
禁忌症 |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消化道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用药7日后,如症状未缓解,应立即就医。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慎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