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471 |
国药准字H20030387 |
用法用量 |
乙酰半胱氨酸.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4次,饭后服用或遵医嘱,儿童酌减。 |
化学成分 |
口服本品偶有过敏反应,如荨麻疹和罕见的支气管痉挛。口服给药期间可能出现胃肠道刺激,如恶心和呕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甘氨酸茶碱钠(按无水茶碱计150mg)、愈创木酚甘油醚100mg。 |
不良反应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大多数出现的毒副作用常常是由过量服用甘氨酸茶碱钠引起的,以下是可能出现的毒副作用:1.胃肠道:恶心、头晕、上腹部疼痛、呕血、腹泻。2.中枢神经系统:头痛、烦躁不安、失眠、反射亢进、肌肉抽搐、阵挛性和强直性惊厥。3.心血管方面:心悸、心动过速、期外收缩、低血压、循环衰竭、危及生命的室性心律不齐。4.呼吸道:呼吸急促。5.肾:蛋白尿、管形尿、血尿、尿量增加。6.其他:高血糖,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综合征。 |
禁忌症 |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
对茶碱或愈创木酚甘油醚有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与金属橡胶氧化剂接触,喷雾器要采用玻璃或塑料制品; 2.应用时应临时溶解,剩余的溶液需保存在冰箱内,48小时内用完; 3.哮喘患者,患有严重通气不足的老年人,妊娠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避免在6小时内重复服用。(2)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心律失常、严重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肺源性心脏病、肝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甲亢、严重低氧血症、急性心肌梗死、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有溃疡史者。(3)吸烟者茶碱的肝代谢加强,可能对茶碱血药浓度产生影响。(4)不适用于哮喘持续状态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