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木香顺气丸 | |
生产厂家 | 芜湖张恒春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121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3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忌生冷油腻食物。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送服。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的阴液亏损者慎用。5.本药对气机郁滞,肝气犯胃的胃痛窜走者效果好,不适用于其他证侯的胃痛。6.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胃痛加重或其他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