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75 |
国药准字Z20060159 |
用法用量 |
口服,5~12岁儿童,一次1粒;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岁以内一次3g,一岁至二岁一次6g,三岁至四岁一次9g,五岁以上一次12g,一日3次,5天为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山楂(炒)、槟榔、枳实、枇杷叶(蜜炙)、瓜蒌、莱菔子(炒)、葶苈子(炒)、桔梗、连翘、蝉蜕。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老年患者可出现幻觉。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