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酚烷胺那敏胶囊 | 甲磺司特颗粒 |
生产厂家 | 北京万辉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g:50mg*18袋 |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75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用法用量 | 口服,5~12岁儿童,一次1粒;成人,一次2粒。一日2次。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 |
不良反应 | 偶见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老年患者可出现幻觉。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5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3.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 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 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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