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42 |
国药准字H310226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嚼碎后一次服用。4岁以上儿童用成人量,2-4岁儿童1片一次服用。 |
尚不明确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为甲苯咪唑0.2克,辅料为蔗糖、糊精、苯甲酸钠、硬脂酸镁、胭脂红、柠檬黄60、牛奶油香精、桔子香精、羟丙甲纤维素 |
枸橼酸哌嗪 |
不良反应 |
极少数病人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等。尚可发生乏力、皮疹,罕见剥脱性皮炎、全身脱毛症、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均可自行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多发生于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间隔时间过短时。 |
1.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2.对本品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3.偶可见病毒性肝炎样表现、瞳孔缩孝调节障碍、麻痹性斜视等。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幼儿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或癫痫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口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腹泻患者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对人体(特别是儿童)具潜在的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服用。2.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再开始服用本品。3.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 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 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