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042 |
国药准字H4502143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片,嚼碎后一次服用。4岁以上儿童用成人量,2-4岁儿童1片一次服用。 |
尚不明确。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为甲苯咪唑0.2克,辅料为蔗糖、糊精、苯甲酸钠、硬脂酸镁、胭脂红、柠檬黄60、牛奶油香精、桔子香精、羟丙甲纤维素 |
阿苯达唑 |
不良反应 |
极少数病人有恶心、腹部不适、腹痛、腹泻等。尚可发生乏力、皮疹,罕见剥脱性皮炎、全身脱毛症、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均可自行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多发生于剂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间隔时间过短时。 |
可见恶心、呕吐、腹泻、口干、乏力、发热、皮疹、头痛,停药后可自行消失。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幼儿禁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2岁以下儿童禁用。3、有蛋白尿、化脓性皮炎以及各种急性疾病患者禁用。4、严重肝、肾、心脏功能不全及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6、眼囊虫病手术摘除虫体前禁用。 |
注意事项 |
1.少数病人特别是蛔虫感染较严重的病人,服药后可引起蛔虫游走,造成腹痛或口吐蛔虫,甚至引起窒息,此时应立即就医。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腹泻患者应在腹泻停止后服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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