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817 |
国药准字H20066621 |
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每天晚上将本药轻轻涂于痤疮发病部位,使之成为一薄层。治疗痤疮,8-12周为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 |
本品有效成份为阿达帕林。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在某些患者身上发生剌激反应如红斑、烧灼感,与药物起效有关。当减少用药次数或停止用药后,副作用将消失。 禁忌症 对阿达帕林或制剂中其它成分过敏的患者禁忌使用本品。注意事项 避免本品进入眼睛、口腔粘膜或其它部位的粘膜。如果本品接触以上粘膜,可立即用温水冲洗。有创伤(切口或磨破处)的皮肤或湿疹皮炎部位不能使用本品。使用表皮剥脱剂的患者,应等待皮肤刺激反应完全消退后再使用本品。不能同时擦用酒精或香水。日晒或紫外线照射可刺激皮肤,因此尽量避免日晒。使用本品时,为避免日晒可采取物理防护措施,如出门戴帽子、涂防晒霜。如 |
禁忌症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孕妇。不推荐与其它维A酸类药物同时使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
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目前尚无有关本药对孕妇的疗效报告。建议在妊娠时不要使用本品。目前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若必须使用本品,请勿涂于胸部。皮肤刺激症状,如红班、烧灼感。多出现于用药1-2周内,减少用药次数或暂时停药可以减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