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得尔 | |
生产厂家 | 贵州老来福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尚不明确。 | |
剂型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60024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盐酸伪麻黄碱 |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禁忌症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与该药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3.服用该药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糖尿病、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运动员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5.第一次使用该药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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