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金黄敏颗粒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氨金黄敏颗粒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生产厂家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规格 复方制剂 3毫克/毫升
剂型 颗粒剂 溶液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526 国药准字H20065840
用法用量 口服,温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3岁,10-15kg,0.5-1,一日3次;
4-6岁,16-21kg,1,一日3次;
7-9岁,22-27kg,1.5,一日3次;
10-12岁,28-32kg,2,一日3次。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柠檬黄、草莓香精。 本品每支(10毫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甜菊糖、枸橼酸、枸橼酸钠、甘油、山梨醇、食用香精。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腹泻)及过敏反应(如皮疹,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罕见头痛及眩晕等。
禁忌症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对该口服溶液的活性成份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5.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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