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金黄敏颗粒 | 惠菲宁 |
生产厂家 | 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复方制剂 | 100ml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526 | 国药准字H20030054 |
用法用量 | 口服,温水冲服。 12岁以下儿童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包) 次数: 1-3岁,10-15kg,0.5-1,一日3次; 4-6岁,16-21kg,1,一日3次; 7-9岁,22-27kg,1.5,一日3次; 10-12岁,28-32kg,2,一日3次。 |
口服。成年人:一次1O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详见说明书。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包含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盐酸金刚烷胺50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柠檬黄、草莓香精。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因缺乏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新生儿和1岁以下婴儿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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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每日剂量不超过4次,疗程不超过7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4.心脏病、高血压,甲亢,糖尿病、哮喘、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驾驶机动车。操作机器以及高空作业者工作时间禁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 8.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请即就医。 9.请将本品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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