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牛磺酸胶囊 | 板蓝根颗粒 |
生产厂家 |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 | 江西中兴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4g。 | 每袋装10克(相当于饮片14克) |
剂型 | 胶囊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5720 | 国药准字Z36020488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 1~2岁1粒(0.4克)。2. 3-8岁2粒(0.8克)。3. 9-13岁3粒(1.2克)。4. 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半~1袋(5~10克),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牛磺酸。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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