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24 |
国药准字J20180024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kg) 一次用量(片) 一日次数1-3 10-14 0.5-1 一日3次4-6 16-20 1-1.5 一日3次7-9 22-26 1.5-2 一日3次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剂量应个体化。鼻炎成人、6 岁及6 岁以上儿童:推荐起始剂量为256 ug/天(2-4 喷/天),此剂量可于早晨1次喷入或早晚分2次喷入。例如 :每次每个鼻孔内喷入1 喷(64 ug),两个鼻孔共2 喷(128 ug),早晚2次,即4 喷/天(256 ug/天) ;或早晨每个鼻孔内喷入128 ug,两个鼻孔共256 ug。在获得预期的临床效果后,减少用量至控制症状所需的最小剂量,以此作为维持剂量。临床试验表明,一些病人每天早晨每个鼻孔喷入32 ug 作为维持剂量是足够的。治疗过敏性鼻炎,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在接触过敏原前开始使用。有时必须同时控制过敏所致的眼睛症状。治疗或预防鼻息肉 推荐剂量为128 ug/次(每个鼻孔64 ug,两个鼻孔共128 ug),2次/天。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地奈德。 |
不良反应 |
1.可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的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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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及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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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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