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24 |
国药准字Z20153064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kg) 一次用量(片) 一日次数1-3 10-14 0.5-1 一日3次4-6 16-20 1-1.5 一日3次7-9 22-26 1.5-2 一日3次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次1.5格),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辅料为:淀粉。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蔗糖、枸橼酸、香精、苯甲酸钠。 |
不良反应 |
1.可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的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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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及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强力枇杷露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强力枇杷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