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儿氨酚匹林片 | 小儿氨酚黄那敏片 |
生产厂家 | 桂林集琦药业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 | 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224 | 国药准字H23022832 |
用法用量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kg) 一次用量(片) 一日次数1-3 10-14 0.5-1 一日3次4-6 16-20 1-1.5 一日3次7-9 22-26 1.5-2 一日3次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片) 次数1-3 10-15 0.5-1 4-6 16-21 1-1.5 一日3次7-9 22-27 1.5-2 10-12 28-32 2-2.6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阿司匹林59.3mg,对乙酰氨基酚34.4mg。辅料为: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 |
不良反应 | 1.可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偶见的有胃肠道出血或溃疡,皮肤过敏反应,支气管哮喘,可逆性肝肾功能损害。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1.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2.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及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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