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76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晕动症每次25~50毫克,每日3次。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盐酸地芬尼多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口干,心悸,头昏,头痛,嗜睡,不安和轻度胃肠不适,停药后即可消失。2.偶见幻听,幻视,视力模糊,定向力障碍,精神错乱,忧郁等。3.偶见皮疹和轻度,一过性低血压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患有青光眼、胃溃疡、泌尿道梗阻性疾病以及窦性心动过速患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