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眩婷 | |
生产厂家 | 北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25mg/片 | |
剂型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5021376 | |
用法用量 | 口服,治疗晕动症每次25~50毫克,每日3次。预防晕动病应在出发前30分钟服药。 | |
化学成分 | 盐酸地芬尼多 |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口干,心悸,头昏,头痛,嗜睡,不安和轻度胃肠不适,停药后即可消失。2.偶见幻听,幻视,视力模糊,定向力障碍,精神错乱,忧郁等。3.偶见皮疹和轻度,一过性低血压反应。 |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 6个月以内婴儿禁用。3 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1 患有青光眼、胃溃疡、泌尿道梗阻性疾病以及窦性心动过速患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及孕妇慎用。3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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