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镇咳宁口服液 | |
生产厂家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0096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本品含盐酸麻黄碱。运动员慎用;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3.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期间,若患者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服用1周病情无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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