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咳嗽糖浆 | 悦康 |
生产厂家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瓶装500ml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溶液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696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4次,温开水冲服。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枇杷叶、桔梗、川贝母、沙参、远志、绿茶、薄荷脑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禁忌症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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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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