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普林 | 复方紫荆皮水杨酸溶液 |
生产厂家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丹东医创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30g | 复方 |
剂型 | 膏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13 | 国药准字H21022555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外用,涂患处,每3日一次。 |
化学成分 | 肝素钠。 | 紫荆皮 |
不良反应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患处已皲裂、糜烂或感染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该药品为外用制剂,切勿口服,并避免大面积使用。 4.肾功能不全者、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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