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普林 | 积雪苷霜软膏 |
生产厂家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30g | 10g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13 | 国药准字Z46020054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霜剂外涂: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肝素钠。 | 积雪草总苷。 |
不良反应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1.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灼烧感、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局部涂抹后宜按摩5分钟。 4、儿童应谨遵医嘱,且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宜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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