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海普林 | 德众 |
生产厂家 | 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广东环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20g | 5克×12袋 |
剂型 | 膏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589 | 国药准字Z10930036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3次,涂于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肝素钠。 |
黄芪、防风、白术(炒).辅料为甘露醇、糊精、甜菊素、枸 橼酸。 |
不良反应 | 罕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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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 有出血性疾病或烧伤者禁用。 2 严重高血压、新近的颅脑外伤或颅内出血患者禁用。 3 先兆流产或产后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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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2、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 3、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前服用。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明显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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