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金霉素眼膏 | |
生产厂家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0673 | |
用法用量 | 涂入眼睑内,每日1~2次。 | |
化学成分 | 盐酸金霉素 | |
不良反应 | 少见,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应用时耐药菌株可 过度生长。 | |
禁忌症 |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眼膏可作 为夜间治疗用药,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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