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337 |
国药准字Z2006411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2~3次;外用,擦患部。 |
本品口服。小儿一岁以下,一次0.8g(一次1/3袋),一至三岁,一次1.6g (一次2/3袋),四岁以上,一次2.5g(一次1袋)。一日 4次。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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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分为麻黄、黄芩、紫苏子、甘草、桑白皮、苦杏仁、地骨皮、石膏。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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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对酒精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