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658 |
国药准字H22026690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5~2毫升,一日2~3次,外用取适量,搽患处。 |
皮下或肌内注射,首次用量0.05mg作皮内或皮下注射,如无不良反应,隔日递增0.1-0.2mg至一次0.25-0.5mg,一日或隔日1次,总剂量 10mg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注射部位:1.四肢轮替注射,在四肢部位皮下轮替注射。2.痛点注射,按不同患者痛点周围进行注射。3.穴位注射,参照中医经穴原则,在某些特定穴位经穴注射。 |
化学成分 |
穿壁风、桂枝、过江龙、细辛、薄荷脑。 |
本品系蜂毒腺和副腺分泌的一种微黄色的透明液体,由多肽类、酶类、生物胺等物质组成。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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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常见局部红、肿、热、痒,不需处理,忌搔抓。2.少见荨麻疹,停药或服用扑尔敏。3.很少见眼睑水肿,停药并服用扑尔敏。4.全射发热、恶寒,在用量为 1.5mg以上时较易发生,持续使用可望减轻,必要时可适当应用解热镇痛药。5.极稀少发生血红蛋白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休克、耳鸣、头痛、头晕,应停药,必要时应采用对症措施。对休克者,需作如下处理:平卧、吸痒、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或肌肉注射肾上腺素1mg或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葡萄糖注射液(200mg氢化可的松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 |
禁忌症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与儿童禁用;患有肝病、肾病者禁止口服。 |
对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衰竭、造血系统疾患及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口服,也可外用。2.使用本品时切勿触及眼睛,皮肤破损处忌用。 3.外用时,涂布部位如有明显灼热感或瘙痒、局部红肿等情况,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口服时不可超量及长期服用,外用时不可长期大面积使用。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注射时应避开血管和神经干。2.穴位注射时,面部及手足位用量应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