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七制香附丸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河南省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6g/袋 | 88毫升/瓶 |
剂型 | 丸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1020695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香附(醋制)、鲜牛乳、地黄、茯苓、当归、熟地黄、川芎、白术(麸炒)、白芍、益母草、艾叶(炭)、黄芩、山茱萸(制)、天冬、阿胶、酸枣仁(炒)、砂仁、延胡索(醋制)、艾叶、稻米、小茴香(盐炙)、人参、甘草、食盐。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服本药时不宜和感冒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及其制剂。4.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5.平素月经周期正常,突然月经错后,应在排除早早孕后才可服药。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8.服药一个月经周期症状不减轻,或合并有其他妇科疾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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