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百梅止咳颗粒 | 银黄含化片 |
生产厂家 | 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鲁南厚普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片×2板/袋。9片×2板/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16 | 国药准字Z37020370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含化,一次1~2片,一日6~8次。 |
化学成分 | 金银花提取物(以绿原酸计)、黄芩提取物(以黄芩苷计)。 辅料:淀粉、糊精、阿斯巴甜、蔗糖、薄荷脑、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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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溃疡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伤风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咽痒,咯痰不爽,鼻流清涕,头痛,恶风。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及老年患者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8.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3.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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