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氨酚咖那敏片 | 甲磺司特颗粒 |
生产厂家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2片 | 1g:50mg*18袋 |
剂型 | 片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752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3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羧甲淀粉钠、预胶化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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