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安福隆
生产厂家 锦州九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华立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规格 对乙酰氨基酚0.126g,乙酰水杨酸0.23g,咖啡因30mg 500万iu/支
剂型 片剂 注射剂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0757 国药准字S10970077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片,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本品可以肌内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注射。

1 慢性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2 急慢性丙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3~6×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3 丁型肝炎:皮下或肌内注射,4~5×106IU/日,连用四周后改为3次/周,连用16周以上;

4 带状疱疹:肌内注射,1×106IU/日,连用6天,同时口服无;

5 尖锐湿疣:可单独应用,肌内注射,1~3×106IU/日,连用四周。也可与激光或电灼等合用,一般采用疣体基底部注射,1×106IU/次;

6 毛细胞白血病:2~8×106IU/m2/天,连用至少3个月;

7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3~5×106IU/m2/天,肌内注射。可与化疗药物羟基脲、Ara-c等合用;

8多发性骨髓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VMCP等化疗方案合用;

9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作为诱导或维持治疗,3~5×106IU/m2,肌内注射,3次/周,并与CHVP等化疗方案合用;

10 恶性黑色素瘤: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1 肾细胞癌:6×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12 喉乳头状瘤:3×106IU/m2,肌内注射或皮下注射,每周3次(隔日1次);

13 卡波氏肉瘤:50×106IU/m2/天,连续5天,每次静脉滴注30分钟。至少间隔9天再进行下一个5天的治疗期;

14 基底细胞癌:5×106IU,瘤灶内注射,3次/周,3周;

15 卵巢癌:5~8×106IU,肌内注射,3次/周,与化疗药物合用。

化学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126毫克,阿司匹林230毫克,咖啡因30毫克。 重组人干扰素α2b。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①胃肠道出血或溃疡,多见于大剂量服用本品的患者;②过敏性支气管哮喘;③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④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少数病人还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高(或低)血压、神经系统紊乱等不良反应。
禁忌症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2.喘息、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患者禁用。4.活动性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 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的任何成分有过敏史;

2 患有严重心脏疾病;

3 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 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5 有其他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痛风、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 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的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直至停止使用本品;

3 由于没有资料表明给妊娠期妇女使用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影响,只有当用药对母体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方可使用本品;

4 无资料显示使用本品后干扰素是否经母乳分泌,哺乳期妇女需要用药时应考虑本品对母体的重要程度,来决定是否终止哺乳或终止用药;

5 给婴幼儿使用本品经验有限,这些病例需要用药时应仔细权衡可能的利弊;

6 心血管病患者、原有精神病障碍患者需要使用本品时,应密切注意病人反应;

7 为避免可能的污染,对于任何已开启的药瓶,在抽取所需剂量药液后应弃去。如遇药瓶有裂缝或药液有浑浊现象时,不得使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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